一、职能职责
射洪县档案局是统一管理全县档案事业的职能机构,它既是县委的机构,又是县人民政府的直属局,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,在国家、省、市档案局的统一指导下,对全县的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、组织协调、监督和检查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发挥档案的作用,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。其主要职责是: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查处违法行为;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计划,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;对全县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、监督、检查;对档案人员进行档案专业教育、培训;组织档案工作理论和科学技术的研究,推广应用档案科技成果和现代化管理手段;组织档案专业职务评审考核工作;开展档案学术和档案工作经验交流活动;集中统一管理和收集、征集县直机关、团体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散失在社会和个人手中的重要历史档案、资料,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;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辑出版档案史料,为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;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县档案局设4个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。综合协调机关政务,管理日常事务,编写档案年鉴;协调部门工作;承办文秘、机要保密、安全保卫、消防、档案、信访、目标管理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政务信息、统计等工作;负责后勤服务、国有资产管理、财务管理以及人事、政工、劳动工资、职称评审、计划生育、卫生、绿化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群团等工作。
(二)业务指导股。负责全县档案行政执法的指导、协调和监督检查;起草、审查地方性档案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;监督、检查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,查处档案违法行为;承担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;负责档案宣传工作。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全县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,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;组织、指导档案室搞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档案管理的等级评审;监督、指导全县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工作,参与工程项目竣工档案验收;指导全县重点档案抢救;负责档案人员培训和档案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。
(三)馆务建设股。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,负责区分控制使用与开放档案资料的范围,编制开放目录;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利用方面的咨询服务,及时准确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和档案资料的复制工作;依法接收、征集由县档案馆保存的档案;负责对馆藏保存期满的档案的鉴定工作,提出存毁意见,编制销毁清册;对馆藏档案进行规范化、科学化保管;切实搞好档案库房的安全,确保馆藏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;负责档案库房温湿度和霉变、虫害的监测防治;负责对馆内重要和珍贵档案资料进行裱糊、修复等抢救工作;负责馆内设备的维护和保养。
(四)现行文件服务中心。负责全县本级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、整理、编目、利用工作。
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县档案局核定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10名。领导职数:局长1名、副局长2名;股级干部职数3名。